医疗保险报销在哪儿报销需依据具体状况剖析。
1、商业医保:通常来讲,需要被保险人在出院后携带住院医疗成本清单、住院医疗成本发票、住院小结等资料前往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会把报销金额打到被保人指定账户中;
2、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直接在医院用医疗保险卡直接报销,也可以去当地的社保机构或者医疗保险局报销。
单位医保报销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大夫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诊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打印的门诊成本明细清单或大夫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房:税务产品销售统一发票及**打印清单原件;
7、若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单位医保报销步骤:
1.入院或出院时都需要持医保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没有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准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保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越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职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薪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保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职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建议,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门审核赞同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成本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当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根据有关政策计算医疗保险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职员本人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职员医疗成本中应当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打造异地就诊医疗成本结算规范,便捷参保职员享受基本医保待遇。